哈尔滨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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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画院始建于一九六五年,由哈尔滨艺术学院美术系教师组建为哈尔滨美术工作室,后更名为哈尔滨画院。设有国油版雕四个专业。哈尔滨画院隶属于哈尔滨市文联,是从事美术创作、研究的国家公益型事业单位。

几十年来,几代艺术家始终坚持深入生活,关注时代,牢固树立将作品的社会效益视为第一生命的创作思想,将对民族、国家、人生的深邃思考,熔入每幅作品之中,创作了大量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的优秀作品。1989年哈尔滨画院被市委、市政府授予先进创作集体称号。三次获省委宣传部、省文联、省美术家协会先进组织奖。2000年画院再次被市委、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。哈尔滨画院目前有国家一级美术师八名,二级美术师五名,三级美术师三名,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三名,中青年专家二名,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委员一名,获黑龙江省首届德艺双馨艺术家称号一名。

仅八十年代以来的作品统计,入选全国性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有160件,其中金奖5件、银奖7件、铜奖7件,优秀奖和优秀作品9件。《枫》、《伤痕》、《呼兰河传》分别获全国美术作品展及全国连环画作品展金奖。《酣秋》获“中国的四季”中日美术作品展金奖。《走近永恒》获全国第八届美术作品展大奖,《眺望新世纪》获走向新世纪——中国青年油画展“中国青年油画展奖”。《北方》、《秋祭》、《名人肖像》、《呼兰河传》、《凡心已炽》、《有知与无知》、《李兆麟将军》分别获全国第七届、第九届美术作品展;全国三届连环画展银奖。《历史的回声》、《我们这代人》、《雪霁》、《九九·重阳》、《林中之鸟》、《乡愁》、《示儿》分获全国第七届、第九届、第十届、第十一届美术作品展及中日美展;第二届全国青年美展铜获。《旧事》、《光安岭传说》、《薰风》、《暴风骤雨》、《家园》、《苗》、《路》、《旧戏台》分别获全国第六、七、八、九届全国美术展及版画展;工笔画大展优秀奖。《收获幸福》获全国第十一届美术作品展获奖提名。《北方》、《呼兰河传》、《枫》、《酣秋》、《林中鸟语》、《正月里来》、《名人肖像》、《示儿》、《收获幸福》、《在希望的田野上》等十九件作品被中国美术馆、中国国家画院、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、日本福冈、上耶美术馆等专业机构收藏。这些艺术底蕴深厚、面貌多样的作品及几代画家开阔的思路和不卷的探索,构筑了画院崇高的文化使命与无尽的青春活力。由于艺术上的成就。画院得到了领导的关怀,享受着同仁的友爱与尊重。